让乡村更美丽更宜居——解读《荆门市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工作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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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提示:今年,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《荆门市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工作方案》,进一步完善...

  阅读提示:今年,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《荆门市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工作方案》,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体系,助力乡村振兴。

  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水平,今年,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《荆门市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计划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,使全市100%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%,2023年全市实施垃圾分类的自然村占比达到40%,到2025年全市实施垃圾分类的自然村占比达到50%,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以上。

  《方案》要求,要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体系,按照“户分类、组保洁、村收集、镇转运、县处理”模式,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、签订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书等形式,指导村组发动干部、保洁员、群众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,全面清理房前屋后、道路沿线、河塘沟渠等地垃圾,引导农户准确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、资源回收等工作。推行“一坑两桶三上门”源头分类减量模式,“一坑”,即农户将易腐垃圾在田间地头挖坑沤肥,实现就地堆肥还田;“两桶”,即每户配备两个垃圾桶,置于屋内,分出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;“三上门”,即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;推行撤桶并点,减少村庄垃圾桶,在人员集中场所,设置三分类收集容器(其他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),便于村民分类投放。乡镇负责选择适宜的垃圾收集、转运方式,建立高效的垃圾收运管理体系。要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能力,科学配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车(点)、垃圾收集容器、分拣站和回收屋等设施;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建成1座垃圾转运站,农村垃圾收集点至终端处理设施的运输距离在10公里以内的,可直接运输;推进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,增加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分拣、储存等功能,到2025年改建垃圾中转站12座;配足配齐垃圾转运车辆,到2025年新增垃圾转运车16辆,垃圾转运过程应保证密闭化,严禁运输途中撒漏。

  《方案》还要求,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,采用可回收物、易腐垃圾、有害垃圾、其他垃圾“四分法”,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2023年全市实施垃圾分类的自然村占比达到40%,到2025年全市实施垃圾分类的自然村占比达到50%,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以上;建设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站,2023年乡镇回收网点个数达到10个,到2025年达到46个以上;加快推进各县(市、区)“两网融合”升级改造,2023年“两网融合”网点达到6个,2025年达到17个;2023年回收服务范围覆盖到81个村,到2025年回收服务范围覆盖到266个村。要实行有害垃圾暂存,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有害垃圾暂存间,做好有害垃圾的收集、归类、暂存管理;采用分散式和集中式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易腐垃圾沤肥池,实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,减少易腐垃圾出村量;加快推进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,2023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50%,2024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;提高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比,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比达到80%,2025年达到100%。要健全市级随机暗访抽查、县级定期全面巡查检查、乡镇(村)具体落实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体系;建立村民自治制度,实行“垃圾分类我先行,美好环境共缔造”,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,做到“扫干净、码整齐、收通豁”;逐步建立农户清洁费收取制度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方式,村民以户或以人为单位适量缴纳垃圾处理费,用于村庄保洁、垃圾收运;建立互动监管制度,制定村规民约, 建立“门前三包”、积分兑换、“红黑榜”等制度,形成村干部、保洁员、村民三方互动监督管理机制,确保保洁到位、分类到位、清运到位,定期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“回头看”,防止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,加强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规范运营和检查监管。(彭文洁 谢添)